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教工乒乓球协会(以下简称“顺职教工乒协”)是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工会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顺职教工乒协的宗旨是:团结全校教工乒乓球工作者、教练员、运动员和积极分子,努力开展乒乓球运动,进行乒乓球运动的交流。多种形式、多种途径营造乒乓球文化氛围,以运动的活力凝聚一股团结的力量,推动乒乓球的普及和技术水平的提高,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增进与其他单位或高校的交流,增进运动员间的友谊,加强联系与合作。 第三条顺职教工乒协接受学校工会的监督和指导,执行《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社团(协会)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学校教职工,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承认顺职教工乒协章程,服从顺职教工乒协领导,认真履行乒协规定各项义务,可申请加入学校教工乒乓球协会。 第五条乒协成员是学校教职工中有一定乒乓球运动基础的,热爱乒乓球运动,热心开展、推广乒乓球运动的体育活动积极分子。会员应能够发挥自身运动优势,带领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加“全民健身活动”。 第六条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乒乓球运动水平,增强为师生普及乒乓球运动提供咨询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乒协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三)积级参加乒协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发挥带头作用。 (四)自觉维护乒协的利益,向乒协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 (五)完成乒协交办的任务。 第七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协会各种活动。 (二)在协会组织的工作会议上,参与关于协会工作问题的讨论。 (三)对协会的工作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咨询。 (四)有要求罢免或撤换协会不称职管理人员的权利。 (五)对协会的工作及活动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意见,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协会的上级组织反映。 第八条会员有退会的自由。对于不能履行会员义务或不遵守协会章程,违犯协会纪律,或利用协会名义牟取私利,或做有损于协会甚至学院形象的事情,经协会会议研究可以将其除名。 第三章 协会组织 第九条顺职教工乒协是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一级社团组织。 第十条 顺职教工乒协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任期2年。 第十一条 协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会议,通报协会上一年工作状况,研究通过新一年工作计划。 第十二条 协会负责人由民主选举产生,并报上级部门批准。特殊情况下,上级部门也可以直接任命协会负责人。 第四章 协会活动 第十三条 顺职教工乒协主要以在教职工内部开展活动为主,活动形式主要有:知识讲座,体育比赛,对外交流,培训,运动咨询等。 第十四条 成立“顺德学院乒乓球职工代表队”,在协会领导下对外开展比赛交流活动。 第十五条 协助校工会开展各种全民健身活动。 第五章 协会经费 第十六条 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由会员会费、社会赞助、校工会补贴等三部分组成。 第十七条 协会经费由协会自行管理。 第十八条 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第六章 协会纪律 第十九条 协会纪律是全体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协会正常开展活动,使协会不断发展壮大的保征。协会会员必须自觉接受协会纪律的约束。 第二十条 会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 (二)遵守协会各项制度。 (三)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按时交纳会费。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校工会批准,自乒乓球协会成立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教工乒乓球协会。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教工乒乓球协会 2017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