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教工中国象棋协会(以下简称“教工棋协 ”或“棋协”)是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教工棋协及其会员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接受顺德学院工会的监督和指导。
教工棋协根据组织发展和活动开展的需要制订本章程。各项工作遵循依据本章程制订的原则和办法。
第三条教工棋协的宗旨是:构建我校中国象棋文化平台,学习继承和发扬光大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丰富教职工的业余体育文化生活,促进教职工之间、学校内外的交流和友谊,展示我院的精神风貌,宣传我院良好形象。同时,不断学习和交流棋艺,提高我院教职工中国象棋普及和竞技水平。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凡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遵守法律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承认本章程,服从教工棋协领导,履行棋协规定各项义务,可申请加入学院教工中国象棋协会。加入和退出本组织实行自愿的原则。
第五条棋协成员是学院教职工中有一定中国象棋基础的,热爱中国象棋,热心开展、推广中国象棋活动的积极分子。
第六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协会各种活动。
(二)在协会组织的工作会议上,参与关于协会工作问题的讨论。
(三)对协会的工作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咨询。
(四)有要求罢免或撤换协会不称职管理人员的权利。
(五)对协会的工作及活动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意见,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协会的上级组织反映。
第七条 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中国象棋运动水平,增强为师生普及中国象棋运动提供咨询服务的能力。
(二)自觉维护学校和棋协的利益,贯彻执行本棋协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三)积级参加本棋协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向棋协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
(五)完成棋协交办的任务。
第八条会员有退会的自由。对于不能履行会员义务或不遵守协会章程,违犯协会纪律,或利用协会名义牟取私利,或做有损于协会甚至学院形象的事情,经协会会议研究可以将其除名。
第三章 协会组织
第九条 顺职教工棋协是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一级社团组织。
第十条顺职教工棋协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长1名(由副会长兼任)。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由全体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任期2年。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副会长接任会长,或经临时全体会员大会同意补选会长、副会长。
第十一条协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年会,由全体会员参加。年会通报协会上一年工作状况,公布经费收入、支出情况,研究通过新一年工作计划。如遇特殊情况可由会长或三分之一会员提议召开临时全体会员大会或推迟召开年会。
第十二条协会会长负责主持日常工作。与副会长商讨安排、处理训练、比赛等各项事务。
第四章 协会活动
第十三条顺职教工棋协主要以在教职工内部开展活动为主,活动形式主要有:中国象棋知识普及,各级比赛,对外交流,培训,运动咨询等。
第十四条成立“顺德学院中国象棋职工代表队”,在协会领导下对外开展比赛交流活动。
第十五条协助校工会开展各种活动。
第五章 协会经费
第十六条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由会员会费、社会赞助、校工会补贴等方面组成。
第十七条协会经费由协会自行管理。
第十八条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第六章 协会纪律
第十九条协会纪律是全体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协会正常开展活动,使协会不断发展壮大的保征。协会会员必须自觉接受协会纪律的约束。
第二十条会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
(二)遵守协会各项制度。
(三)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按时交纳会费。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中国象棋协会成立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修改,须有协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参加的会议通过。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中国象棋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