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自行车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或协会)是教职工根据爱好或专长,自愿加入、自己管理的学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
成立学校教职工自行车协会的宗旨,是在我校广泛开展教职工健身活动的基础上,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丰富教职工业余体育活动,培养我校教职工的体育意识与能力,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
第一章 任务
第一条 本协会是在学校领导、校工会的直接领导下,教职工自愿参与活动、自己组织管理学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
第二条 本协会以“快乐骑行,强身健体”为指导思想,丰富教职员工们业余体育活动,全面提高教职员工的健康水平。
第三条 协会的主要任务
1、积极宣传我国教育方针和《全民健身计划》等法规,促进学校体育运动的普及和体育技术水平的提高。
2、每周定期举行骑行活动及举行年度骑行赛事,增加教职员工之间的交流。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为了促进协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实际情况和协会未来的发展需要,协会设顾问1名,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长1名。各职务具体职责分别是:
1、协会顾问:负责协会的统筹规划;
2、会长: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
3、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协会工作并负责校外相关事宜
4、副会长:协助会长,组织制定骑行活动及年度赛事
5、秘书长:协助会长,负责联系工会及协会经费的开支、会员的登记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入会条件及方式
1、凡赞成本会章程.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入会:
① 我校身体健康,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教职工;
②喜欢自行车运动,热心支持本协会工作。
2、入会方式:本人申请,报协会秘书长处,并经过协会批准,即可成为正式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权力与义务
本协会会员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2、服从协会的组织管理,积极参加协会的相关活动。
3、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与批评。
第四章 经费
第八条 本协会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工会活动经费、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捐助等正当收入。
第九条 协会由秘书长兼任会费管理人员;会费设立专门账册;并于每年向会员公布会费使用情况。
第十条 会费的使用本着公开透明正当的原则;会费的使用必须经会长的同意。
第五章 纪律规定
第十一条 会员应遵守以下纪律规定:
1、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
2、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会员必须严格遵循体育道德精神,遵守赛场规则,尊重他人。
4、任何会员个人,未经协会同意,不得以协会名义随意参加任何活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经全体会员大会同意设立,其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协会组委会。
第十三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