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工会在学院党委及上级工会领导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并发动教职工做好 本职工作,组织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充分行使教职工当家作主的权利。
2、 学校工会作为教代会的常设机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筹备、组织召开“双代会”,并且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督促落实“教代会”提出的提案。
3、支持、配合行政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教书育人、服务育人”活动。
4、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科研、生产的劳动竞赛和教育教学改革活动。
5、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协助行政部门做好困难教职工的建档、补助和慰问工作;协助做好学校周转房的住房安排等福利性工作。积极为教职工办好事、实事,为教职工分忧解难。
6、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7、关系女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依法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8、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劳动争议的协调处理工作,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利益。
9、负责会员会籍的管理和会员会费的收缴及上缴工会经费,严格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10、负责学校计划生育工作。
11、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关工委开展相关工作。
12、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